浙能、中广核、华能、华润、隆基等获得浙江1.5GW地面电站指标
责任编辑:liliuyan 作者:光伏們 2018/1/18 10:26:41 浏览:1774 政策

1月16日,浙江省发改委对浙江省2017年度及2018年度1.5GW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分配结果进行了公示,其中宁波市的9个项目获得了将近700MW的建设规模。


此次公示的建设规模包括浙江省2017年度的100万千瓦和2018年度的50万千瓦。浙江省发改委2017年12月印发的通知指出,浙江省2018年度 50万千瓦建设规模将于2018年上半年组织竞争性分配。


原文如下:


浙江省2017年度及2018年度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竞争性分配专家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17年度及2018年度全省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竞争性分配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17〕1005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7年度及2018年度全省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竞争性分配的补充通知》(浙发改能源〔2017〕1054号)有关要求,2018年1月11日—12日,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召开了全省2017年度及2018年度全省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竞争性分配专家评审会,现公示专家评审结果,并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将进一步征求国土资源、水利、林业、海洋渔业等部门以及省电力公司意见,对公示项目存在用地、电力接入等颠覆性意见的,将取消或暂缓项目参与竞争资格。


二、对评分结果有异议的项目,可在公示期间书面向项目所在地发改部门提出。异议内容由项目所在地发改部门汇总后函省能源局,省能源局复查后书面函复至地方发改部门。


三、专家评审结果公示时间为2018年1月17日—23日。


四、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将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及有关部门意见,编制2017年度及2018年度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年度建设计划,并开展项目实地检查。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项目实际情况与竞争申请报告不符的,将直接取消计划资格,并削减项目所在设区市2018年建设规模安排。


联系人:王国庆 省能源局运行监测处  0571-87051712(兼传真)


附件:浙江省2017年度及2018年度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竞争性分配专家评审结果


浙江省能源局

2018年1月16日


附件:


浙江省2017年度及2018年度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规模

竞争性分配专家评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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