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能源局官网公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发电权交易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出在水电、风电、光伏发电、核电等清洁能源消纳空间有限的地区,鼓励清洁能源发电机组间相互替代发电,通过进一步促进跨省跨区发电权交易等方式,加大清洁能源消纳力度。
原则上由大容量、高参数、环保机组替代低效、高污染火电机组及关停发电机组发电,由水电、风电、光伏发电、核电等清洁能源发电机组替代低效、高污染火电机组发电,不应逆向替代。
另外,近日,江苏省与甘肃、新疆等西部省份开展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权替代交易已开始执行。根据协议,2018年5至10月间,江苏将通过减少省内燃煤机组发电的方式消纳西部省份可再生能源,全年交易规模预计4.6亿千瓦时(甘肃3.4亿、新疆1.2亿)。经安全校核,5月成交电量1.74亿千瓦时(甘肃1.29亿、新疆0.45亿),这是全国范围内首例成交的跨省跨区可再生能源发电权替代交易。
文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