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玛顿拟近3.7亿出售光伏电站资产
责任编辑:dingshuang 作者:光伏梦 2018/7/16 9:44:03 浏览:1473 财经

7月13日,亚玛顿发布公告称,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玛顿”、“公司”、“转让方”、“乙方”)及其全资子公司南京竞弘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竞弘”、“标的公司”、“丙方”)、普安县中弘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安中弘”、“项目公司”、“丁方”)拟与天津富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富欢”或“受让方”、“甲方”)签订《关于【普安县楼下50MWp农业光伏发电项目】之项目转让及承债清偿协议》。同时,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天津富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南京竞弘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


根据协议内容约定,由天津富欢受让亚玛顿持有的南京竞弘100%股权,且以承债方式偿还项目公司就光伏电站项目融资租赁所发生的债务,从而实现间接拥有项目公司100%股权及其项目公司拥有的普安光伏发电项目的资产。本次交易的交易总价为366960000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亚玛顿公司不再持有南京竞弘股权。


据公告,因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属于重资产行业,随着公司相关资产规模的扩大,对公司的资金压力也日益凸现。为缓解上述压力,公司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逐步调整光伏业务发展战略规划,出售光伏电站资产,减少债务及带来的现金流回收有利于公司减少财务费用、提高资产流动性。对推动公司业务发展和战略转型有积极作用。


本次交易完成后,南京竞弘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同时将实现兴义电站项目股权转让损益将与普安项目股权转让损益一并予以确认,预计兴义电站项目可实现股转损益约为8800万元(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果为准),预计普安电站项目可实现股转损益约为-320万元(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果为准)。


此外,据亚玛顿公示的2018半年业绩预告显示,2018年1—6月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753.70%-793.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6500万元至6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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