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尚德陷2亿元合同纠纷 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责任编辑:臧超 作者:界面新闻 曹恩惠 2018/8/7 10:49:53 浏览:1255 企业

界面新闻记者独家获悉,昔日光伏大佬无锡尚德太阳能(3.590, 0.01, 0.28%)电力有限公司(下称无锡尚德)于近期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执行通知。该公司与中科恒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科恒源)约2亿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界面新闻记者自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获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无锡尚德、中科恒源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下称《判决书》)。


根据《判决书》认定的事件信息,2013年12月23日,江西顺风光电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江西顺风)与中科恒源签订了《2014年光伏电站项目合作协议》(下称EPC合同),约定江西顺风公司或江西顺风公司项目公司作为发包方,采用EPC合同模式,将200MW项目的建设交由中科恒源公司实施,并约定项目必须使用无锡尚德的组件产品。


2013年12月23日、24日,中科恒源与无锡尚德先后签订《太阳能组件销售合同》(下称组件合同)和补充协议,就双方销售合同的单价、数量和合同履行细节进行约定。其中一个约定的细节便是,组件合同的签订建立在EPC合同的基础上。


随后中科恒源与江西顺风签订的EPC合同未能履行,中科恒源向无锡尚德送达合同解除通知书,要求对方返还此前支付的2.06亿元货款,并支付利息和违约金。不过,无锡尚德彼时并未返还,双方由此对簿公堂。


界面新闻记者根据《判决书》获知,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无锡尚德向中科恒源返还2.06亿元货款,并支付利息和违约金,且驳回无锡尚德反诉诉讼请求后,无锡尚德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而最高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后,做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对此,界面新闻记者分别向中科恒源和无锡尚德求证,并了解了判决执行进展的情况,发现截至目前无锡尚德尚未归还2.06亿元货款,以及未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一位不愿具名的中科恒源高管向界面新闻记者透露,终审判决后该公司与无锡尚德的沟通并不顺利,“无锡尚德口头虽然表示愿意清偿,但目前没有清偿能力。”该高管告诉界面新闻记者,无锡尚德提出在两年内还清货款,“但对于我们企业正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的情况下,这个方案我们接受不了。”


对于上述情况,界面新闻记者联系无锡尚德法务部门进行了解。该部门一位任姓工作人员回应称,公司尊重生效判决,正在与中科恒源进行协商。


针对界面新闻记者提出的“无锡尚德是否已经制定详细的还款方案”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相关信息已经提交给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但具体内容和还款情况不便透露。


无锡尚德曾是首个在纽交所上市的中国民营光伏企业,但在2013年3月份宣布进入破产重整。


此后,江苏顺风光电国际有限公司强势介入无锡尚德的破产重整,以30亿元将其收购。根据企业信息查询平台启信宝,无锡尚德目前由江苏顺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全资控股。该控股公司为顺风光电控股旗下全资子公司,而后者是港股上市公司顺风清洁能源(01165.HK)的控股子公司。


近期,无锡尚德还与港股上市公司协鑫新能源(00451.HK)签署组件合同。根据协鑫新能源7月31日晚间发布的公告,其子公司与无锡尚德签订采购框架协议,拟斥资不超过2亿元向无锡尚德采购100MW太阳能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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