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MWp!广州发展光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开始第二批光伏组件招标
责任编辑:liliuyan 作者:光伏們 2018/8/17 15:40:15 浏览:1478 商业

近日,广州发展光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批光伏组件采购招标公告发布。


公告显示,本次共采购单晶硅(功率≧360Wp,长度小于2080mm,宽度小于1000mm)铝边框组件107MWp,其中渔业水上光伏项目组件采购约50MWp双玻铝边框组件,地面及分布式光伏项目组件采购约57MWp。每个投标人只能选择一种功率规格报价,针对水面和非水面光伏项目需根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提供双玻和背板组件,但双玻和背板组件的报价需为同一个价格。


本次招标组件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进行采购,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组件要求在2019年3月31日前,招标人发出发货通知之日起30天内交货。


公告原文如下:


广州发展光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批光伏组件采购招标公告


广州发展光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发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就广州发展光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批光伏组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发展光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批光伏组件采购。

二、招标内容:

1.采购服务的规格、数量及技术等内容。

太阳能光伏组件采购单晶硅(功率≧360Wp,长度小于2080mm,宽度小于1000mm)铝边框组件107MWp,其中渔业水上光伏项目组件采购约50MWp双玻铝边框组件,地面及分布式光伏项目组件采购约57MWp。每个投标人只能选择一种功率规格报价,针对水面和非水面光伏项目需根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提供双玻和背板组件,但双玻和背板组件的报价需为同一个价格。

投标产品必须满足项目环境要求,适用于广东省内不同项目气象条件及环境条件,配备相关MC4光伏线缆接头(对数不少于组件数量的7%),及备品备件(不少于组件数量的千分之一)、专用工具和技术服务;另外投标人在发货通知中第二批组件到货前向招标人提供三个光伏相关的发明专利申请技术交底书并由招标人审核通过,并配合以招标人的名义向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

本项目招标内容中,组件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进行采购,即广州发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标的物甲方(出租人),广州发展光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为标的物用户方(承租人),中标人需与甲方(出租人)、用户方(承租人)共同签订购买合同。

2.供货的时间要求:交货期在2019年3月31日前。在招标人发出发货通知之日起30天内交货。

3.交货的地点及方式:本项目位于广州发展光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现场。

4.本项目最高限价:2.03元/Wp(对应单板容量360Wp),本项目以单板容量360Wp为基础设最高投标限价(P1),如投标方案单板容量(R)高于360Wp的,按下列公式调整相应的最高投标限价:Pn=P1+0.01×(R-360)/5 。

三、合格的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其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有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生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必须具有晶硅组件独立生产、供应和售后服务的能力,近一年(2017年7月1日起至今)晶体硅组件出货量不低于200MWp。(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封面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显示页。)

3.投标人必须配备AAA级太阳模拟器组件隐裂测试设备等关键检验设备,并有国家批准认证机构(国家级或省级计量科学研究院或其他具有CNAS认证标志的机构)出具有效期内的检验设备登记表(包括型号、规格、精度、使用场所等)。

4.晶体硅组件按GB/T9535(或IEC61215)和GB/T18911(或IEC61646)以及GB/T20047(或IEC61730) 标准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TUV、CQC认证证书。

5.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2.招标文件的获取:

2.1请于2018年8月17日至2018年8月26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自行下载电子标书。

2.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或网上支付,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收款账户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收款账号:120905690610808。注:招标代理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3.办理CA证书:

3.1在办理CA证书前,请投标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发展光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3.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A办理指引》申办CA。

3.3办理CA证书后,投标人可通过投标客户端对制作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登录并绑定CA证书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在电子采购平台虚拟开标大厅用CA证书解密。

4.投标确认

投标单位在收到本招标公告后,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确认是否参与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80万元人民币(大写:捌拾万元整)(限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并达到到招标文件规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事项:


1.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到规定截止时间,投标单位未在广州发展采购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9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和广州发展中心6楼1号会议室(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

八、其他事项:

1.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2.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温馨提醒投标人。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3.潜在投标人或有利害关系人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依法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4.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login)、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和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gmgitc.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广州发展光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发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肖延华、赵亮

招标人联系人:章工、李工

电话:立即拨打、37860560

电话:立即拨打、37850093

电子邮箱:xiaoyanhua@ebidding.com

电子邮箱: zhangfan@gdg.com.cn,lily@gdg.com.cn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9楼

邮编:510080

邮编:510000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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