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太阳圈钱术:靠高息非法集资逾28亿
责任编辑:dingshuang 作者:中国经营报 2018/8/1 10:08:03 浏览:1156 商业

昔日立志成为全球第一的湖南红太阳电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太阳”),最终却走向了非法集资的不归路。


近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红太阳非法集资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认定红太阳董事长周红阳、张春金夫妇犯集资诈骗罪。


经法院查明,周红阳、张春金自红太阳2005年10月成立至2014年5月期间,在公司严重亏损、巨额负债的情况下,向社会公开宣传公司是拟上市企业,并以月利率1.5%至7%为诱饵,非法集资和诈骗1351人或单位,累计非法集资金额高达28.26亿元,实际集资诈骗逾5.3亿元。


7月11日,《中国经营报》记者来到红太阳公司走访调查,发现该公司已关停4年之久,员工不知去向。其位于湖南娄底的新旧两个厂区荒草丛生、残破不堪,这与生产车间“立志成为全球电池新材料品质第一的供应商”的红色醒目标语形成鲜明对比。


娄底市金融打非办一位谭姓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该案刑事部分已经执行到位,但民事部分比较复杂,目前市政府按照法律程序正在执行中。”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红太阳现有资产较少,其赔付比例会比较低(低于10%)。


高息诱惑


红太阳前身系成立于2005年10月的娄底红太阳电源新材料有限公司,2011年9月13日变更为股份制企业。公司变更后,周红阳为红太阳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春金任董事。该公司主要从事电源材料的生产销售及矿产产品加工、销售等业务。


2009年3月,周红阳、张春金及公司高管开始策划红太阳上市事宜。但因红太阳实际生产经营一直亏损,根本不具备上市条件。周红阳、张春金决定采用在采购、销售的环节通过大量无实物交易的虚假手段来提高公司生产总值和利润,以达到上市的目的。


据红太阳财务总监李花平供述,周红阳等人先将公司达到上市要求的交易大数据定好,然后由采购部和销售部根据定好的大数据,在真实的交易中加入虚假的交易,财务部再根据采购部和销售部上报的真实和虚假的单据统一做账,以达到从账目上体现公司利润的增长。


通过上述方式,红太阳于2009年~2012年被列入湖南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

2010年12月,周红阳出资成立娄底市宏弛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弛公司”),作为红太阳公司无实质性交易的供货商客户。


因进行无实物交易需要大量的资金运作,周红阳、张春金决定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集资款先由集资参与人转入周红阳、张春金指定的个人银行账户。银行账户的U盾、密码均由张春金掌控。


张春金除支付集资款利息及归还部分本金后,再根据销售副总经理肖震等人提供的名单,将余下的集资款转给宏驰公司、湖南恒瑞工贸有限公司、湖南腾天高科材料有限公司等红太阳公司的供应商,或通过银行转账至中间人后再转账至上述供应商,供应商扣除约1.5%~7.5%的佣金或税点后转账至红太阳的销售客户,或转账至中间人与集资款专用银行账户后,再转账至红太阳的销售客户,销售客户加上约1.5%的佣金或税点后转账至红太阳公司。


为获得更多的资金,2011年7月,周红阳夫妇又出资成立了湖南红太阳高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后变更登记为湖南鑫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阳公司”)。2013年3月,证监会暂停红太阳IPO工作,但周红阳夫妇为继续募集资金用于红太阳的无实质性交易的购销业务,又于同月21日出资成立了湖南成长无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长无限公司”),并聘请人员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集资。


法院查明,周红阳、张春金为骗取社会公众信任,隐瞒红太阳公司经营长期亏损、负有巨额债务,以及其个人与红太阳公司并无能力偿还巨额集资款的真相,以红太阳公司生产经营为由,以1.5%至7%不等的月利率为诱饵,通过带领集资参与人参观红太阳公司及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公开传播其非法集资信息。由周红阳、张春金本人或通过中介人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大量非法集资。非法集资和诈骗1351人或单位,累计非法集资金额高达28.26亿余元,实际集资诈骗逾5.3亿元。


上述非法集资款项中,红太阳用于正常生产经营的仅为3.66亿余元,其余集资款均被用于无实质性交易购销业务或偿付集资款本息等非正常的生产经营事项。


相关评估报告显示,红太阳及其下属公司,以及周红阳与张春金的资产所表现出来的市场价值约为3.42亿元,负债的公允价值约为12.03亿元。这意味着,红太阳公司处于资不抵债的状况,同时说明一部分债权人的投资款或将血本无归。


“明星公司”噱头


对于地处湘中的资源型城市娄底而言,没有一家本土上市公司一直是块心病,而红太阳的“飞速成长”似乎让娄底市看到了希望。


有迹可循的是。据当地媒体报道,2009年9月8日,娄底市政府在娄底宾馆召开第23次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讨关于娄底红太阳电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上市前期相关问题。以实现娄底市上市公司零的突破。另外,2014年红太阳位于万宝新区的新厂区投产时,时任娄底市市委书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等出席了当天上午举行的投产仪式。


7月11日,记者在上述红太阳的新厂区看到,厂区内荒草丛生,办公楼、宿舍楼已成了烂尾楼。三个生产车间并列排开。其中一个生产车间专门用作展示,该车间大门口的红色标语显示,“立志成为全球电池新材料品质第一的供应商”。车间内还铺着红色地毯,透过两侧的玻璃墙可以看到两边陈列的一些生产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而红毯两侧的玻璃墙上悬挂着从2006年~2013年期间公司的大事记及各年份“领导关怀”的图片。


当地人士向记者表示,一些投资者之所以受骗,一方面是由于红太阳的高息引诱,另一方面是借助拟上市公司的噱头;同时,政府的“关怀”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在该案件的裁定书中,一些受害者的证言证实了此观点。其中,谢某证言陈述,2012年年底的时候,周红阳向她借钱,并称红太阳公司产品的前景很好,领导很重视。于是,她于2012年12月20日借了200万元给周红阳,后又陆续打了一千多万元给周红阳,借款是按7%月利率计息。


张春金供述称,对融资对象宣传红太阳是娄底的明星企业,马上要上市了,将钱放到红太阳公司是十分安全的,并且还带一些融资对象参观红太阳公司的厂区,以取得融资对象的信任。


记者在当地采访期间遇到了曾承包建设红太阳新厂区主体工程的李某,他表示,如今红太阳仍欠他一千多万元的工程款。据他介绍,现在有很多投资者还没有收回本金。他从没想到该公司会走到这个地步,当时娄底市很多人看好红太阳的新能源项目。


上述人士表示,周红阳夫妇自2006年即开始向社会募集资金,至2014年4月份出现资金危机爆发。历时8余年,且红太阳(包括成长无限、鑫阳投资)不具有任何吸收公众存款资质。


另据宏驰贸易和鑫阳投资会计王某陈述,宏驰贸易公司是由张春金实际控制的公司,是红太阳公司的原料供应商。宏驰贸易公司没有仓库,王某从来没有看见及验收过真实的货物交易,其根据张春金、肖某等人给的购销合同等原始凭证做账。

对于该案件的后续影响及监管问题,记者联系娄底市政府相关部门进行采访,但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冲突待解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邓建鹏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事前监管方面,地方金融办和银监分局有责任和义务去排查一些企业非法集资问题。排查有一定的困难。平时群众没有主动报案的,一旦有举报,说明非法集资已经爆发,这个时候再去打击,已经来不及了,存在滞后性问题。


经济学家宋清辉认为,不断升级的打击态势并不能解决非法集资类犯罪持续高发的态势,揭露出现有行政制度的漏洞,亟须堵上。一是加快投融资方面的改革,为群众、企业理财融资提供多样的渠道。二是从市场准入开始就加强对企业经营行为的监控,争取在非法集资处于萌芽状态时及时处置。


在红太阳非法集资一案中,涉及到投资受害人共有18个中介人及上千个投资自然人或单位,都是受到了红太阳的欺骗,有些投资者甚至没有搞清楚投资风险,就直接向中介人转账投资。从侧面也说明了,我国金融投资方面广大民众严重缺乏投资风险方面的专业能力和警惕意识。


邓建鹏表示,任何一个机构和个人面向公众集资,都必须要有金融监管机构授权的资格或者牌照。所以投资首先要看集资方有没有这种资质。由于很多人没有风险识别能力,才导致上当受骗。这种状况在中国非常普遍。


娄底市政府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非法集资在全国都普遍存在。有些老百姓在高息的诱惑下抱着“暴富梦”希望从中获利。另一方面传统非法集资的伎俩逐渐被百姓熟知和警惕后,非法集资者则借助“互联网”的外衣,以理财、众筹、私募、期权等“资本运作”为名,打着金融创新、网络借贷、“虚拟货币”“金融互动”“爱心慈善”等幌子的非法集资活动持续高发,并且随着互联网和金融支付手段的快速融合发展,如今互联网从事所谓的“P2P”网络借贷业务,更成为非法集资活动的惯用伎俩。


有业内人士表示,非法集资并非单纯依靠刑法就能解决,问题的背后隐藏着一些更深层次的社会矛盾,一是金融管控思维下国有金融企业对融资渠道的垄断和中小企业急迫的融资需求之间的冲突,二是多层次资本市场尚未建立,多样化的理财渠道匮乏与民间富余资本天然的逐利性之间的矛盾。社会性问题的解决需要有全局的观念和思维,非法集资的治理也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涉及金融制度、法律制度等各方面的改革。

据上述谭姓工作人员介绍,截至今年6月份,娄底市非法集资企业共有178家,这相较于2013年高峰期的280多家,虽有所下降,但任务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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