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变电工与国开新能源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责任编辑:lizhaojing 作者:李昭静 2016/1/5 20:58:27 浏览:865 商业

2016年1月5日,特变电工称,其控股孙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与国开新能源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就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开发或建设的12个光伏项目共计290MW光伏开展合作。

 

协议规定,新能源公司与国开新能源以共同发展和长期合作为目标,建立长期密切的战略合作关系,各自利用自身资源和行业优势合作共赢。其中,新能源公司与国开新能源在2016年就新能源公司开发投资或建设的克拉玛依乌尔和20MW、木垒县二期20MW、伊犁州察布查尔一期20MW等12个290MW光伏项目开展合作。

 

除此之外,双方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重点开展新疆、宁夏、山东、山西、河北等区域光伏电站项目的合作。新能源公司负责项目开发及EPC建设,在同等条件下国开新能源对新能源公司在上述区域内开发的项目有优先合作权。在新能源公司具备产业优势的地区,双方将探讨进行联合开发光伏电站项目。

 

另外,新能源公司与国开新能源将在光伏电站项目EPC承包领域开展广泛合作。对于国开新能源自有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国开新能源优先选择新能源公司作为EPC总承包商进行项目建设。

 

在该协议签署4个月内,国开新能源对12个项目及项目公司收购享有完全排他权,未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目标项目新能源公司可与第三方开展合作。该协议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3年。

 

本次合作将有利于扩大新能源公司光伏、风电资源的开发能力,进一步提高新能源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时为双方未来合作奠定基础。

 

国开新能源于2014年12月成立,主营业务为:光伏电站的投融资、开发、建设、运维、咨询等相关业务。国开新能源未来主要将在国内投资开发持有大型地面并网光伏电站以及条件成熟的分布式电站。预计通过开发和收购,实现在2015年总量接近1GW,2016年总量达到3GW的开发目标,并成为国内最大的光伏电站投资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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