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资产腾挪 东方能源收购山西新能源
责任编辑:Lillian 作者:CE5E能源咨询网 2019/1/25 15:00:23 浏览:1483 企业

2018年1月2日,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能源”,000958.SZ)以2.9亿元收购山西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新能源”)100%股权的公告发布之后,其股价出现跳涨。1月3日早盘过后,东方能源股价涨停,收盘报5.53元/股。

有投资者认为,上述交易中不管是交易标的还是收购者,其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而这一举动表明,东方能源或将成为国家电投的重要资产证券化平台。对此,2018年1月11日,东方能源向记者表示,此前集团公司按照区域划分,有过类似的战略,比如京津冀地区以东方能源为主,但是随着集团高层人士的调整,是否仍在京津冀区域以东方能源为资产证券化平台,不便置评。至于公司发展清洁能源,那是此前既定的发展方向,公司未来新项目以及项目储备几乎全部为清洁能源。为此,公司也正在申请名称变更为“东方新能源”。

业绩预测差异千万元

山西新能源根据最新经营情况调整了2017年度净利润约4094万元,与公司前次预估结果产生了差异。

关于东方能源收购山西新能源100%股权一事,东方能源在早些时候已有相关公告进行披露。并且在2017年10月,东方能源已与国家电投集团铝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铝电投资公司”)签署了《关于收购国家电投集团山西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框架协议》。

不过,在2018年1月4日,深交所对收购事宜发出问询函。此前,东方能源在2017年10月24日披露的《关于收购山西可再生能源100%股权框架协议的公告》中,预计标的2017年净利润约为5000万元,而在2018年1月3日披露的《收购山西新能源100%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显示,山西新能源预计 2017年度净利润为4094万元。前后两份公告对标的的业绩预测存在较大差异。

2018年1月5日,东方能源总经理办人士向记者表示,目前关于收购的进展情况,公司会按时公告;至于深交所问询函,公司也将及时回复。

1月9日,东方能源回复深交所问询函表示,公司于 2017 年下半年开始筹划收购山西新能源事项,当时预计可在 2017 年度完成收购工作,为充分披露该项收购对公司的影响,协调山西新能源财务部门对其 2017 年度进行预估。由于山西新能源一期、二期项目分别于 2016 年 5 月及 6 月份投产,当时尚没有完整的生产经营年度,山西新能源财务部门参照 2016 年度下半年净利润 2677 万元的经营状况,对 2017 年 度下半年进行预估,与 2017 年上半年净利润 2555 万元相加,得出 2017年全年约 5000 万元(2555+2677=5232)的初步结论。

随即,东方能源与铝电投资公司启动了项目的评估审计及法律尽职调查工作。根据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因评估、审计结果需履行相关程序,使得公司未能在 2017 年度内完成本次收购。直至 2018 年 1 月 3 日,相关前置程序履行完毕后,公司将相关议案提交 6 届 5 次董事会审议。山西新能源根据最新经营情况调整了2017年度净利润约4094万元,与公司前次预估结果产生了差异。

按照1月9日东方能源披露的公告显示,截至目前,该公司尚未与铝电投资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预计在2018年1月中旬完成签署工作。

另外,对于投资者所关注的山西新能源标的公司50MWP一期、50MWP二期项目是否取得施工许可证,是否存在被处罚风险,东方能源也予以了回应。东方能源表示,标的公司50MWP一期、50MWP二期项目均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证书,但因标的公司工程决算、审计工作未完成,致使工程竣工验收滞后,标的公司正在积极办理竣工验收等手续。

东方能源方面表示,验收只是时间问题,因为截至目前标的公司光伏电站已累计安全运行600余天,不存在因验收不合格而影响安全运营、使用寿命的情况。另一方面,即便出现验收或者其他意外的发生,也不会对投资者造成损失。因为,铝电投资公司已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承诺,标的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或有风险;如果在股权转让完成之后,发现标的公司在股权交割之前曾经受到政府机关或者主管单位行政处罚,将由转让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并赔偿受让方遭受的损失。

“虽然公司曾公告称,此次收购价格尚未确定,如经中介机构核查,无法达到公司收购要求,公司可能取消本次收购,但是依照目前的进展,东方能源成功收购山西新能源变数不大。”东方能源一位受访者如是表示。

新能源将成主业

“随着公司清洁能源项目的逐步投产,其在公司业绩中的占比也会越来越高,公司也将成为名副其实的新能源公司。”

据公开资料显示,山西新能源持有山阴新能源100%股权。山阴新能源为山阴合盛堡光伏发电项目合法建设、运营主体。目前,上述发电项目已投产运营。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一旦收购成功,山西新能源将为东方能源带来4000余万元的业绩利好,这无疑给业绩处于下滑期的东方能源来了一针“强心剂”。因为2017年三季报公告显示,东方能源1至9月实现净利润约0.56亿元,同比下降80.39%。倘若前述收购在年内完成,无疑将大大提升上市公司的业绩水平。

对于东方能源在新能源方面的布局,2018年1月11日,东方能源向记者回复称,清洁能源是公司此前既定的战略目标,目前公司清洁能源的占比也越来越高,对于未来战略布局,公司几乎所有新项目都是清洁能源,即便是项目储备也是以清洁能源为主。

东方能源一位受访高层向记者表示,按照国家战略,除非特殊情况,原则上火电项目已经不批了,因此,清洁能源将逐步发展成为公司主业。

事实上,东方能源在清洁能源方面早已崭露头角。按照东方能源2017年公告显示,其在2017年上半年加大新能源项目开发力度。风电方面,公司与金风科技、三一重工、许继电气、海装风电等大型风机制造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并与优质民营企业开展项目的合作开发;光伏方面,山西平定等项目也实现了投产目标。

“随着公司清洁能源项目的逐步投产,其在公司业绩中的占比也会越来越高,公司也将成为名副其实的新能源公司。”上述东方能源公司高层透露,东方能源正在申请更名,更名完成之后将改为“东方新能源”。

推进资产证券化

五大发电公司中,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国家电投五大发电集团资产证券化率分别为42%、56%、48%、57%、28%。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山西新能源为铝电投资公司100%控股,而铝电投资公司与东方能源均属国家电投旗下子公司。

有证券分析师认为,国家电投之所以将旗下资产转让给东方能源是因为前者曾承诺要加快资产证券化比例。该券商分析师称,五大发电公司中,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国家电投五大发电集团资产证券化率分别为42%、56%、48%、57%、28%,相较而言,在这几家电力央企中,国家电投的资产证券化水平最低。

记者获悉,在2016年6月,国家电投曾召开高层会议,强调要加快一些区域和板块的改革步伐,推进资产证券化,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研究落实国家最新的能源政策。

记者注意到,2016年为国家电投组建后的第一个完整工作年,在当年,国家电投全年实现利润132.1亿元,净利润87.6亿元,净利润位于五大发电集团之首。如果剔除煤价电价因素,实际利润比上年增长67.6%。2016年年末资产负债率82.1%,比年初下降0.65个百分点。

随后,按照区域划分,国家电投先后组建了内蒙古公司、铝电公司,理顺了辽宁、江苏、广东、河南等省区的资产管理公司。时任“一把手”的王炳华也对外表示,国家电投将通过上市,积极推进再融资,推进资产向资产证券化平台集中。

如今,国家电投的资产证券化工作正逐步推进。一位国家电投人士向记者表示,国家电投的确在资产证券化方面有一些想法,比如,按区域划分,东方能源定位的就是京津冀区域资产证券化的上市公司平台,意思就是将这些区域内的资产通过上市公司完成资产证券化。

该人士表示,原来五大电力公司旗下或多或少都有一些上市公司,大部分都是分行业的,但是相对于其他火电公司,国家电投旗下上市公司是不分行业的,这就造成了公司与公司之间出现同业竞争问题。因此,将相近的资产打包到一个上市公司,或许是国家电投下一步的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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