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浙江省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杭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得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新建建筑节能综合示范;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既有公共建筑用能监管示范;绿色建筑、健康建筑、绿色生态城区(园区)示范;超低能耗建筑示范;绿色施工示范;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运行管理与服务示范8种类别可申报杭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示范项目。
其中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示范重点为太阳能、空气能、水能、浅层地热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或规模化应用;多能互补分布式能源系统应用。
符合申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的项目,申报单位应为项目建设单位,或者由建设单位联合设计、施工、咨询等单位共同申报。另外,申报项目需竣工验收不满一年。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