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首批分布式光伏发电奖励资金下发,7家企业和19家居民项目获市级补贴
责任编辑:lizhaojing 作者:李昭静 2016/3/17 12:26:56 浏览:722 政策

2016年3月16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公布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奖励名单(第一批)。其中,奖励名单中,包括了19为居民业主,总计装机110.34KW;奖励企业名单包括了7个项目单位,总装机达4319.4KW。

 

奖励名单中显示,居民装机容量最小的未1.56KW,最大装机30KW,近七成居民装机容量在3KW—6KW之间。北京市财政对该批次项目按照发电量给予 0.3元/度的奖励。

 

另外,企业奖励名单中包括了北京乔波1.6MW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并网容量1.2MW,是该批次奖励名单中并网容量最大的项目。北京千喜鹤食品有限公司二期太阳能屋顶并网电站示范工程910KW,嘉里大通天竺仓储分布式屋顶项目600KW,深圳中电长城能源有限公司(未来科技城)屋顶光伏发电600KW等项目也入选奖励名单。

 

为进一步加快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发展,优化能源结构,2015年8月,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中明确表示:该奖励适用于在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对于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市级财政按项目实际发电量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每千瓦时0.3元(含税),每个项目的奖励期限为5年,奖励对象为分布式发电企业或自然人。

 

其中,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每年开展两次,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企业分别于每年7月10日和次年1月10日前,向项目所在地区县发展改革委申报当年1月1日-6月30日和上一年7月1日-12月31日的奖励申请,自然人投资建设的项目由各区县电力公司按此时间向项目所在地区县发展改革委代为申请。

 

市电力公司根据公示后《奖励名单》后,将半年度应享受奖励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电量上报市发展改革委,经市发展改革委出具审核意见后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依据奖励标准核定奖励资金并拨付到市电力公司。市电力公司在收到财政奖励资金后15个工作日内将奖励资金拨付到分布式光伏发电企业或自然人。

 

以下为项目奖励名单通知原文:

 

 

关于公布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奖励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京发改[2016]39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经一〔2015〕1533号)要求,经对申请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并在北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线监测系统网站公示,现公布《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奖励名单(第一批)》。市级财政对以上项目按照发电量给予 0.3元/千瓦时的奖励,补贴电量按照市电力公司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抄见电量为准。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3月14日

  

  

 附件:

《北京市分布式光伏项目奖励名单(法人单位,第一批)》项目表.

 北京市分布式光伏项目奖励名单(法人单位,第一批)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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