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占建设用地、不收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外线由电网保障投资、限电过高地方政府补偿——第三批领跑者基地城市筛选将给出史上最严标准
责任编辑:Lillian 作者:王超 2017/5/21 9:41:11 浏览:1074 解读

第二批领跑者基地的中标企业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在第二批领跑者基地实施经验基础之上,国家能源局等主管部门在第三批领跑者基地实施方案中提出了多项各家光伏企业推进项目的外部保障,如外线、土地使用及税费等。近日,关于第三批领跑者基地的实施,光伏們先后推出了《8—10GW总量、低于最低保障小时数的地区不得申报,第三批领跑者基地即将启动》《每个基地500MW、2-3年建成,前沿技术基地即将实施,领跑者中的领跑者会是谁?(投票)》(点击查看原文),为各位读者提供关于第三批领跑者计划的最新进展信息。


在土地方面,土地属性及产权成为关注的焦点,而土地的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也让电站投资商产生了困恼。在光伏发电领跑技术基地优选中,主管部门要求土地方面,建设基地项目的土地需要产权清晰、土地流转价格控制在较低的范围内;或者要求国有未利用地。值得注意的是,基地所在地的政府部门需要承诺基地项目利用土地属于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范围。


外线接入成本也成为多个第二批基地中标项目不能承受之重,如某个基地的外线接入成本是市场价的1-2倍之高。在第三批领跑者基地的要求中,国家能源局希望基地所在地的省级电网企业承诺投资建设基地配套的220千伏汇集站及以上输变线路,未承诺的将不予接纳!如果省级电网企业承诺建设基地各项升压站之外全部接网工程的将优先纳入。


东北、陕西榆林以及内蒙古等几个地区的领跑者申报城市被业内普遍质疑是否为将领跑者基地的发电量全额消纳,据光伏們了解,部分地区的限电比例过高属于误读,当然也有部分地区的限电比例确实处于较高的水平。为此,国家能源局要求在基地申报过程中,所在省(区、市)发改委及相关部门需要明确保障基地项目电力优先消纳的措施,或者有基地所在地市政府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消纳,提出达不到最低小时数的欠发电量经济赔偿措施


光伏企业正不断地为度电成本下降努力着,但确实在部分地区遇到了光伏以外的成本增加及阻力。国家能源局在第三批领跑者基地的实施中,要求地方政府推进工作机制和服务保障,建立健全基地项目“一站式”服务体系,简化项目建设审批手续,降低企业开发光伏电站的非技术成本


此外,要求各地的电价权重不得低于30分,并不设置最低报价限制——张家口基地的竞价成为第三批领跑者基地中的“例外”,各家只降了2分钱/千瓦时,完全不符合领跑者计划实施的理念。


对于不同类型的企业,国家能源局也要求地方政府公平对待符合条件的所有参与竞争配置的企业


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已经陷入支出困境,在保障领跑者基地项目不受资金成本压力而产生的附加度电成本增加,国家能源局要求相关政府提供补贴等财政、金融支持的给予优先支持。光伏們预计东部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可能会对领跑者基地率先推出地方补贴。


在第三批领跑者基地城市竞争优选标准中,用地成本、接入系统建设和消纳保障占据了较高的分数。其中,用地成本包括“除升压站等耐久性建筑和道路外,其他用地不占建设用地指标,且不属于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范围。本项不符合,则不纳入基地优选。”接入系统包括“省级及以上电网公司明确接网工程和汇集站全部投资建设的,得XX分。只建设汇集站的,得XX分。未保障投资建设汇集站的,则不纳入优选。”对于消纳保障方面,“由省级及以上电网公司明确保障达到最低保障小时数。基地所在地市(县)级指哪个服或省级政府部门作出达到保障性小时数的承诺,对未达到的相应欠发电量有具体的经济补偿保障措施。”


综合以上各个方面,第三批领跑者基地将获得史无前例的外部条件支持,更好的协助光伏产业进行度电成本降低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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