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人民政府印发村级(户用)光伏扶贫建设的通知:保障收益贫困户每年增收3000元以上,持续获益20年
责任编辑:liliuyan 作者:光伏們 2017/8/17 14:35:46 浏览:1376 政策

8月3日,黑龙江人民政府印发村级(户用)光伏扶贫建设的通知。通知中规定,黑龙江省村级(含户用)光伏扶贫电站由当地政府出资,并负责后续运行管理工作。光伏发电扶贫对象必须是建档立卡的无劳动能力贫困户,要保障收益贫困户每户每年增收3000元以上,持续获益20年。此外通知中还对村级(含户用)光伏扶贫电站的建设规模、用地等做出了规定。以下为通知原文:


来源:黑龙江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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