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用地政策限制,天津市光伏电站市场趋于停滞
责任编辑:liliuyan 作者:光伏們 2017/9/11 10:39:05 浏览:1638 解读

日前,天津市规划局出台关于严格光伏发电设施用地审批意见的通知,要求即日起各区规划(分)局在全市范围内,不得审批独立占地的各类光伏发电设施,确需建设的,应当结合建(构)筑物设置。同时文件要求“国家批准的光伏发电厂等重点项目,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城乡规划审核工作”。


根据上述规定,“不得审批独立占地的光伏发电设施”,那么天津市的地面光伏电站建设用地几乎将不会再获批准,另一方面,“应当结合建(构)筑物设置”的规定或是为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以及光伏+开了一个口子。但据知情者透露,实际上天津市对于光伏电站的建设目前是全面禁止状态。


据国土部网站消息,9月5日下午,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成员、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主持召开第19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包括《关于促进光伏发电产业健康发展用地的意见(送审稿)》在内的多项文件。


根据之前流出的征求意见稿,国土部对于光伏电站用地实际上是开始放松之前一刀切的限制,但意见稿中指出“各地应当依据国家光伏产业发展规划和本地区实际,加快编制本地区光伏发电规划,合理布局光伏发电建设项目”,也就是说各地的光伏用地政策与地方政府的态度关系密切。从天津市的文件可以看出,目前天津的光伏电站市场之后或将停滞。


文件原文如下:


本文由光伏們进行编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作者和本文链接。
了解更多光伏相关欢迎关注光伏們微信号:PV_MEN如果您有光伏趣闻或光伏相关的稿件可以投稿给我们:edit@pvmen.com
文章评论(0)
登录后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合作伙伴partner

微信二维码